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法律法规,我局拟对盐洲海洋观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核检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惠州市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414室,邮编:51600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拟新建业务用房、观测室、验潮室、测波室、海滨气象观测场等,主要承担全项水文气象观测、生态预警监测、水质监测、自动观测系统前端管理与运行。监测部分包括潮汐、海水温度、盐度、pH值、波浪、气温、相对湿度、气压、风向、风速、能见度、GPS、太阳辐射光通量、海流等。本项目建设包含陆域和海域两部分,其中陆域部分建设业务用房和海滨气象观测场,征用惠东县黄埠镇望斗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已进行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并于2024年4月取得了土地权证;用海部分为引桥、验潮井、温盐井、观测平台。平台上有验潮室,用于安装和放置验潮仪等观测设备。本项目用于科研教学属于公益事业用海。总占地面积2626.57平方米,占海面积0.068公顷。
本工程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构筑物主要为6根直径1000mm的灌注桩。工程用海仅会由于桩基的存在改变桩基周边局部的流速、流向,但影响程度和范围很小,对附近海域的水动力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建成后对冲淤环境的影响大多数表现在桩基后方局部范围内产生少量淤积,桩间会略微冲刷。但由于柱桩直径较小,流速变化很小,对附近海域潮流场的影响较小,基本不会改变附近海域的冲淤状况。
项目建设桩基结构会占用一定的海域,考洲洋口门水道狭窄,本项目桩基等结构占用海域面积较小,且设置于岸边25m范围内,不占用通航海域,不会对区域通航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桥梁采用透水式结构建设,桩基直径仅为1m,占用海域过水断面面积较小,对考洲洋防洪纳潮功能影响非常小。
建设过程中产生悬浮泥沙的环节主要为钢管桩和灌注桩钢护筒的插打、拔出过程。在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较粗泥沙很快沉降海底,较细泥沙颗粒较长时间悬浮于水体中并随海流输移扩散,形成悬浮泥沙场。主要污染物为SS。数模计算结果为,由于所在海域水深条件相对较好,桩基、施工平台桩基施工产生的悬沙源强很小,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没有产生悬沙增量大于10mg/L的悬沙包络线浓度场。在钢管桩和钢护筒拔出时会产生的10mg/L浓度悬浮泥沙最大扩散距离约25m左右,施工期间产生的悬浮泥沙超二类水质标准(10mg/L浓度范围)面积仅为0.00080km2,并且随着施工结束悬沙影响很快消失。
施工队伍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经移动厕所收集后,由吸粪车拉运至集中处理厂做处理,不排入项目及其附近海域,不会对项目所在海域及附近海域的水质产生非常明显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污水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污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场区及山体绿化,不向海域排污,对周边海洋水环境质量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水上施工作业产生的悬浮泥沙在水流和重力的作用下,在施工地附近扩散和沉淀。由于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悬浮物主要来自本海区,因此经扩散和沉降后,沉积物的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变化,沉积物质量状况仍将保持现有水平。
项目营运期产生得污染物均在陆域妥善收集处置,不向海域排污,对周边海洋沉积物质量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桩基施工使一定范围内的海水变得浑浊,海水透明度降低,结合海洋水质预测结果可知桩基施工引起的悬浮泥沙增量面积超过10mg/L的总面积较小,影响范围较小,且施工期间,影响是短暂性且影响的范围有限,施工一旦停止,影响程度迅速降低,海洋生物的生存环境在短时间内得到恢复正常。本项目施工悬浮泥沙影响范围主要为桩基周围,项目桩基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与红树林、海草床及保护物种(文昌鱼)等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距离较远。因此,本项目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项目营运期产生得污染物均在陆域妥善收集处置,不向海域排污,对周边海洋生态环境基本不会产生影响。本项目由于撞击的占用和悬浮泥沙入海引起的底栖生物损失量为67g,鱼卵损失量为86粒,仔稚鱼损失量为24尾,鱼类损失量为2.61g。
项目施工占地、施工活动均在红线范围内进行,不新增临时占地;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在红线范围内平衡,不设置取弃土场。项目红线内原土地性质为林地,目前已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施工占地对区域内土地利用格局不会造成明显影响。项目占地范围内主要覆盖植被为杂草和岸边的芦苇。施工会破坏厂界内现有植被,但是建设时会对厂区内进行大面积绿化,植被会有所恢复。评价区内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珍稀濒危植物物种。项目施工对区域植被类型和种类多样性基本无影响。施工不侵占野生动物栖息地。施工期是短暂的,随着施工结束施工期影响也随之消除。因此项目施工不会对本区域的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产生显著影响。
施工阶段,施工单位采取了在施工边界设置围挡、每日对施工现场定期进行洒水、运输车辆加盖密闭,同时对地表进行及时硬化等措施,因此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单位在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使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低污染排放的车辆和设备,日常定期进行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因此项目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的影响很小。
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和污水处理站臭气。食堂应安装油烟净化效率不低于60%的净化装置,食堂油烟排放量为0.022kg/a。